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是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一汽集团一厂区5 号门内,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二是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蔚山厂区
项目利用现有长青工厂冲压车间、H焊装车间、H涂装车间、H总装车间、车桥1号厂房、预批量中心厂房、蔚山厂区冲压车间D线及配套设施,新增及改造1450台套设备工装,在长青工厂总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导入红旗E702(P601)车型产品,2026年建成投产。
1.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由设备自带布袋或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产生的颗粒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高空达标排放;涂装车间产生的电泳废气经集中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高空达标排放;喷涂废气经Edrizzi干式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装置处理,各类烘干废气经RTO装置处理,点补室废气、喷蜡、喷胶(底涂)工序废气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置达标后高空排放,调漆间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总装车间产生的补漆废气经“漆雾毡+活性炭双层过滤净化”处理后,检测废气经设备自带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光氧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2.涂装车间磷化、钝化废水经预处理,废水中的总镍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与涂装车间其他废水(电泳冲洗废水、脱脂冲洗废水、电泳清槽废水、脱脂清槽废水、滑橇清洗及喷漆废水、湿式打磨废水)、深度处理UF系统浓水一并进入H涂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其中部分废水再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回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其余废水经接触消毒槽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总装车间内淋雨线废水、深度处理RO系统浓水、生活污水满足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一并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西郊污水处理
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